2013年10月 多个过期商品仍在架销售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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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0月

     

    2013年10月10日,生活驿站8245桥头村店在工商所进行食品安全例行检查时,被查获6个过期在架销售单品,并被处以2000元罚款。

     

    公司向来严格实行不合格商品下架制度,要求各门店主动、及时下架到期变质食品,严把质量关。经查,该事件的发生是由于相关督导监管不到位以及该店加盟商自身经营管理失责,根据公司《门店违规违纪管理规范》研究决定:责令8245桥头村店限期整改,并收取违约金300元,如整改不到位,将强制摘牌,终止合作;责任督导徐善彩存在门店管理失责,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并减发绩效奖金100元;事业部经理徐水兰负有对督导日常管理监管不到位的责任,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并减发绩效奖金200元。

     

     

    同时公司要求:门店管理人员要有计划地对所管门店进行商品期效排查,如发现过期食品要及时下架、销毁,对临期食品要督促加盟商及时妥善处理,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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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件点评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安以质为本,质以诚为根”。门店作为销售终端,其形象、口碑都与企业运行息息相关,门店管理人员对食品安全必须具备高度责任意识,加强管辖范围内加盟商的食品安全意识,督促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对商品品质做到严防、严控和严管

 

2022年6月23日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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