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件回放

“傍名牌”是不正当竞争的非法行为,公司更是明令禁止经营此类商品。
2013年5月27日,总经理在巡查配送中心时发现货架上存有傍名牌的“左丹路”皮带,便立即要求采购中心检查整改,并核查是否还有类似情况。据查,该商品于2008年引进,一直处于滞销状态,且品类主管未及时处理,导致该商品依旧在售,严重违背了公司“树正牌、走正道、售正货”的理念,给公司形象带来严重隐患。

经调查分析,非食部因法律意识不强,责任心不足,对这项指令存在严重失职,执行不到位,排查工作不扎实。经认定,部门经理负主要管理责任,减发绩效奖金800元,品类主管负直接管理责任,减发绩效奖金500元。采购中心总监(兼)负中心连带管理责任,减发绩效奖金1000元。
事件点评

合法经营是企业行稳致远的根本保障,员工则是企业讲正气、走正道、干正事的第一执行人。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应做到自觉增强法律意识,严格遵照公司规范,贯彻执行公司决议,深刻理解相关决定意义,为客户利益构筑堡垒,为公司发展保驾护航。